猶太人是離開古巴比倫,採用卡巴拉的生存方式,並按照這種方式安定下來的人。
羅馬人和希臘人是巴比倫的一部分,他們走了一條不同的路,按照他們的利己主義定居下來。拉維烏斯·約瑟夫斯(Flavius Josephus)的書中有所描述,他住在羅馬並撰寫了《猶太人的古史》。
羅馬的發展絕對是物質主義的,與耶路撒冷完全相反,因為猶太人按照最初從亞伯拉罕那裡制定的某些法則生活。
他們被教導如何在城市、家庭和他們的圈子裡行事,以及如何嚴格遵守旨在實現平等、尊重每個人及其發展的準則。窮人的兒子和富人的兒子之間沒有區別。每個人都接受同樣的教育。
不存在沒有嫁妝的貧窮家庭的女孩不能結婚的問題。這始終是整個社區或城市的關注點。沒有一個女孩,無論是窮人還是富人,保持未婚。
所有這些都在法律中都有規定,並得到了非常明確的執行,因為這些是精神上的法則,講的是一個最大限度地改正的社會。
國王必須向他的人民作出交代。在詩篇中,大衛王似乎在向創造者呼喊:“看我作為一個國王要做什麼:審判和參與所有的決鬥。我有義務,有義務,有義務……” 。
這種意識形態的根源在於人人平等、相互聯繫、彼此完全決定對方的地位和條件的精神。
所以,沒有小也沒有大,一切都是一個圓,一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