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應該努力發現和理解生命的意義,看到生命的意義是由生命本身向我們揭示的:它是為了什麼,它引領和牽引我們到哪個目的地。
我們目前所知的生命,從出生到死亡,其實是一段不算生命的時期。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這種狀態下,我們遵循著自然的各種本能指令。我們努力生存,減少痛苦,尋找安慰和快樂。
當我們透過理解生命的意義和痛苦的目的而獲得幸福時,痛苦也就隨之消失了。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清楚知道痛苦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我們會陷入痛苦,那麼就不會有痛苦,一切都變得有意義。
為了感受生命的意義,我們需要擺脫這種動物般的狀態。那麼,正如問題所提出的,這樣做,我們的幸福又在哪裡呢?幸福來自於對宇宙及其意義的理解。
因此,當我們了解生命的意義,包括我們所經歷的一切痛苦的目的,以及靜止的、植物的、動物的和人性的每一個動作最終會在多大程度上導致對生命奧秘的揭示,我們就能在所有呈現在我們面前的痛苦中獲得幸福。
這樣,我們就能把生命中的苦難和恐怖與這啟示的鏈子連結起來。然後,我們會發現,苦難的目的是喚醒我們質疑苦難的目的,促使我們最終尋求生命的意義。即使我們感受到的是肉體上的痛苦,我們也更有必要明白,這種狀態最終會引導我們去感悟內在的意義。
這條路引領我們走向幸福。當我們透過理解生命的意義和痛苦的目的而獲得幸福時,痛苦也就隨之消失了。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清楚知道痛苦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我們會陷入痛苦,那麼就不會有痛苦,一切都變得有意義。
在探索生命意義的道路上,也充滿了挫折。我們會失去生命的意義,又會找到生命的意義,一次又一次地失去,又一次又一次地找到,直到最終完全揭示生命的意義。無論我們在過程中感覺如何,我們都會變得越來越強大,越來越先進。
我們最終會增加對生命的辨別力、理解力和感受力,直至完全掌握自然規律——自然如何以及為何以這種方式作用於我們及其靜止、植物和動物的層面。我們了解到大自然的運作是一種單一的、至高無上的愛和給予的態度,它的作用是將我們提升到幸福、完整的最高水平,並使我們彼此之間和與自身建立連接,完全認可並同意大自然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