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論有什麼力量使我們偏離或引導我們達到人生的目的,我們都需要明白,它們都是被稱為”創造者”或”自然”的單一上層力量的表現,它最終引導我們所有人達到對它的揭示。使我們偏離的東西和引導我們的東西——品質、情感、人或原因——之間沒有區別。
這些力量是大自然的指導法則引導我們領悟其啟示的方式。它們以各種方式迷惑我們、引導我們。每時每刻,我們都會被帶入不同的辨別中,我們需要越來越多地堅持這樣一種認識,即這一切都是大自然的單一力量作用於我們,並透過我們發揮作用。
透過幹擾,即透過大自然給予我們的鍛煉,我們逐漸開始把大自然看作是想教會我們如何在它在我們面前上演的眾多場景中分辨出它自身及其愛、給予和連接的法則。
大自然希望我們在與所有人和大自然本身——控制宇宙的內在引擎——的關係中,獲得它的思想、心靈、願望和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