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我們滿足自己的願望時,我們會從物質的滿足中感到快樂。
當我們滿足其他人時,我們感到精神上的快樂,這些人最初是陌生人,但後來我們把他們變成我們的親人。因此,我們為他們的滿足而歡欣鼓舞。
物質的快樂來自於滿足我們自我目的的物質願望,我們只能滿足自己。
這兩種快樂的區別在於,物質的快樂來自於滿足我們自己的願望,這是有限的;而精神的快樂來自於滿足他人的願望,我們覺得這是無限的。
為什麼我們在物質快樂中感到有限的滿足,而在精神快樂中感到無限的滿足?
物質的快樂來自於滿足我們自我目的的物質願望,我們只能滿足自己。因此,這些願望在數量上是有限的,因此,在其感覺中快樂的力量的數量也是有限的。換句話說,我們的生活受限於我們的世界的大小,即我們在五官中接受的對現實的感知。
當我們開始滿足他人時,我們會達到一種無限的滿足程度,在那裡我們會獲得一種永恆和完美的感覺。
然而,我們能達到這種程度的條件是我們愛別人,也就是說,當我們準備好無止境地滿足別人時,因為我們同時與愛、給予和連接的更高的力量相連接在一起。
這股更高的力量給了我們所需要的一切,以滿足他人。然後我們通過我們把這種更高的力量輸送給他人,因為他們成為我們最愛和最想得到的人。相應地,我們獲得了無限的機會來滿足每個人,並通過這樣做感受到巨大的喜悅。
因此,精神上的快樂是指當無盡的快樂流經我們時,我們會感到一種巨大而永恆的快樂,讓我們感受到精神上的永生。為了達到這樣的程度,我們首先需要開始愛別人。
“愛鄰如己”是主要的戒律,因為如果我們接近它,我們就會以最佳狀態向精神邁進,並完全實現自己。如果我們不採取任何行動去愛別人,那麼我們在生活中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