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最好同意並接受卡巴拉學家的話,即’自然’(希伯來語’HaTeva'[‘הטבע’])與’上帝’(希伯來語’Elohim'[‘אלהים’)的數值相同——八十六。然後,我就可以把上帝的法則稱為’自然的誡命[Mitzvot]’,或者反過來說(上帝的誡命[Mitzvot]被稱為’自然的法則’),因為它們是一體的。” – 卡巴拉學家耶胡達-阿什拉格(Baal HaSulam),”和平”。
除了自然系統之外,沒有任何別的東西,卡巴拉學家同樣將其稱為”自然”或”上帝”,而我們是這個系統的組成部分。
因此,當我們說有一個上帝時,這意味著除了有一種力量在我們所處的這個單一系統中起作用外,沒有任何別的東西。
在現實中發揮作用的單一力量的願望是使我們與它建立連接——不是通過強迫,而是通過積極的意識。
只要我們將其作為一種不過善的和仁慈的力量去理解、感受並達到它,那麼我們就能堅持下去,並達到它的完全的覺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