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沒有受到任何報酬和懲罰、任何上升和降落——只有一系列我們要體驗的狀態。我們需要經历這些狀態,以便在自己內部產生更大的願望(精神的容器)並在它之內接受所有創造者渴望給予我們的善。
因此,我們經历許多不同的狀態:感情上的、心裡上的(通過感到甜苦)及理智上的(通過感到真假)。
我們一直都在把心中和理智中的、甜苦和真假中的分析方式混在一起,我們一會跑到這兒,一會跑到那兒,但正是這讓我們建立了完全的願望和精明的理智。
畢竟人一出生並不能立刻作為實現他所要實現的任務的英雄。而最高之光只不過「從沒有中」來創造一個點。
這一點與光的區別在於,這一點具有享樂的願望,而沒有光的願望——去提供滿足。
而所有其他品質,人要自己借助光與他的關系、借助理解和感受,在內部裡演變出來。
只有在那時他才會認識和感到在創造者中、在光中所具有的那一切,甚至會變得與它相同。畢竟光的狀態是完美的,而根據創造的思想,創造物也應該獲得跟創造者一樣的完整和完美。
換句話說,創造物從這一點中要獲得一系列的影嚮——愉快和不愉快的,清楚和不清楚地,直到最終達到這種狀態:它完全地感受和理解一切,而且能夠讓自己來代替創造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