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經常聽說,不值得把自己限制在物質樂趣上面,因為這反正對精神世界也不施加影嚮。這聽起來有點像對放任自流的呼喚。如果這樣的話,當我們以某種方式來享受的時候,創造者為甚麼使我們感到悔恨、厭惡自己的感覺或內疚?那如果這些樂趣被社會重視並且我們把它們看作正常的樂趣呢? 答案:你自己反對自己。創造者,作為滿足的根源,所創造的一切目標是滿足創造物,甚至直到我們沒有達到這一目標,即沒有達到絕對的滿足,我們無法使它感到滿足!通過閱讀來解答這些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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