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我主義的規則我可以公平地生活了

人類、社會、利他主義、利己主義


問題:我是一個非常普通的人,像我這種人很多:我交稅、當軍人、在工廠工作。我考慮別人,也保護環境。我還該改變甚麼呢?
答案:這就是好的改正的動物的生活方式,現在你被要求作為人。人(亞當)意味著與最高的力量——即創造者「相等」。創造者是自然,即一種完整的、包含一切的以及所有部分連接到一起的統一體。你現在就要與大家——與非生命的、植物的、動物的和人的階段——團結為一體。
你從痛苦中理解到這一點。在馬路上你可以吆喝你是怎樣交稅的,當兵的——但這是徒勞的。打擊來自自然。既使你實現人類所想象的法律,這也並不意味你就遵守自然規律。
你為了自己得到滿足而建立了自私自利的社會,並遵守各種規則以保證自己在社會中生活得舒服。但這並不能證明你是好的、改正的。只有在有幾個保證平安生活的行為規律野生叢林中,你才是好的,甚至為此而自豪。
外星人會飛過來說道:「哥們,你們畢竟還是沒有團結!你們在利用對方!要我說,你們不是好的居民,而是完全的罪犯。不能再這樣了。我們不會原諒你們的。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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