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愛魚比愛親近的人容易?

人類、社會、團結、愛、靈魂、亞當、感知


問題:你不需要盡力就能愛魚或你的孩子。那麼為甚麼要一個人去愛其親近的人,卻必須經過如此困難、複雜及冗長的過程?
答案:在滿足利己的願望時,我的行為是本能的:我愛我自己以及任何屬於我的事物,而且我不愛任何我感到遙遠且不屬於我的外來事物。這種「我的」和「其餘的」內在感覺的區別被創造,以令我們理解我們對立於整個世界與創造者。
這種狀態的揭示被稱為「共同靈魂破碎」的揭示。
如果創造者清晰地顯示在我面前,那我就被剝奪了我的選擇、願望、思想與行為的自由——在創造者面前,我將完全取消自己。因此,為了變得與創造者相同,即獲得給予的品質,我必須從創造者隱匿的狀態中開始。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我需要有另一個給予和愛的品質的範例(標準)來替代創造者。
在創造者隱匿的狀態中,為創造一個能讓我變得與創造者類似的機會,Adam Rishon統一的靈魂破碎成了許多的個別靈魂。由於破碎,每一個靈魂將自己想象於其他靈魂之外,並且因利己主義的影嚮,排斥其他靈魂。通過改正自我的利己主義——即與其他靈魂的疏遠,靈魂獲得給予的品質以及變得同創造者一樣,而這正是創造的目標。
因此,我們不應該去改正我們的任何行為,而是要改正我們對親近人的態度,正所謂「由愛親近的人到愛創造者」。就這樣,我們改正自己的靈魂,變得與創造者相同,甚至達到創造的目標。因此,「像愛自己那樣,愛你親近的人」正是世界的最普遍的法則,其他法則都是這一法則的個別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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