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認為金錢是貶義詞,例如,金錢是萬惡之源。
另一些人則認為金錢只是一種手段:我們工作、賺錢,然後可以支付我們需要和想要的東西。後者似乎非常清晰且合乎邏輯:透過賺錢,我們不會成為社會的負擔,我們不會接受施捨,我們可以享受我們的生活。
當我們以這種方式追求金錢,將其視為無限滿足的源泉,並不斷努力將自己引向越來越多的錢時,我們就會達到金錢不再對我們有益的狀態。
在希伯來文中,”錢”是”Kesef”,它來自”覆蓋”(”Kisui”)一詞,也就是說,錢可以讓我們用勞動來滿足我們的需求。換句話說,我們用我們的思想和感情付出勞動,而這種勞動可以滿足我們的需求。
錢不是壞東西,不該被認為是貶義詞。金錢本身沒有問題。相反,我們可以為此感到自豪。
問題在於,當我們不是把金錢當作一種手段,而是在作為一種目的來追逐時,當我們把金錢當作某種偶像,當作上帝,在金錢面前俯首稱臣,只想賺更多更多的錢時。
當我們以這種方式追逐金錢,將其視為無限滿足的源泉,並且不斷努力將自己引向越來越多的錢時,我們就會達到金錢不再對我們有益的狀態。
一方面,大自然的某些法則旨在將我們和諧地連接在一起,使我們發展到這樣一種狀態,即我們每個人都會將他人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另一方面,當我們專注於過度追逐金錢時,我們的行為就會與大自然希望我們發展的方向背道而馳。
我們將金錢奉為神明。我們將其視為偶像,這樣做極大地限制了我們自己。金錢似乎能為我們帶來自由,因為這樣我們就可以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想在哪家餐廳吃什麼就在哪家餐廳吃什麼,想擁有什麼車和房子就擁有什麼車和房子,等等。
當我們只顧著賺越來越多的錢時,我們是如何掠奪自己的呢?
那就是我們用金錢創造了上帝,而不是自己。相反,我們需要用自己而不是用金錢來創造上帝。
那就是我們用金錢創造了上帝,而不是自己。相反,我們需要用自己而不是用金錢來創造上帝。
這意味著我們將開始培養真正虔誠和神聖的品質,即愛、給予和連結的品質。這樣,我們就會把世界當作自己的世界,並朝著正面的方向管理世界的發展,就好像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都包含著人性,每個人都在我們的王國裡,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王國的國王。這樣,我們就會把他人視為自己的子民,我們王國的公民,從而使我們有能力透過我們對他人的積極態度,把他們帶到盡可能好的狀態,讓他們的生活達到最佳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