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發展過程中,在達到了可以有意識的的年齡,我們已經具有許多關於這個世界部分的形象和概念。於是我們能在想象中或者在動作中分開和連接不同的形象和概念。
因此,在我們聽到某種描述的時候,我們能夠根據我們已經清楚的「相似的」東西去想象,甚至如果我們從來沒見過描述的對象而且與它沒有任何關系。
而關於精神世界我們沒有任何想象、任何接觸,不知道其中的元素,不能把它們分開或連接,想象某種「類似的」東西。
我們閱讀關於精神的現象,而如果具有某種形象,我們要意識到,這是我對自己的欺騙。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使用熟悉的這個世界的形象,並用它們來組織似乎更高世界的形象。
因為這肯定是錯誤的道路,那麼在閱讀卡巴拉之時,我們試圖在腦子裡和感情中不去連接任何東西,並依賴這個原則:「法官所知道的僅限於他所看見的」。
不準想象出來、去幻想,因為這樣就會出現沒有物質的形式。卡巴拉不支持這樣做,因為我們必須達到具有物質的形式。
但如果我們開始給自己想象沒有物質的形象,那就總是會有虛偽的來自我們世界的形式,而且這樣我們永遠都不會達到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