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我對於世界面臨的環境問題很擔憂,比如環境惡化和人們的健康狀況下降等等。從卡巴拉的角度來看,我們應該如何改變法律去規範環境使用和保護?應該制訂怎樣的各國和國際環境法?要用甚麼看法來發展恰當的概念和法律規範?
回答:讓我們令自然改變,或者令人改變。但人畢竟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們的命令只會使我們更加遠離自然,並危害它以及我們自己(即我們作為其不可分割的部分)。無論我們怎樣試圖減少人類對自然傷害的努力都不會產生任何積極的效果。
主要是,自然所有的動作都是有目標的。自然對我們的影嚮力並不依賴於我們對非生命的、植物的和動物的階層的看待,而是它反映我們對人與人彼此之間的關系的看法。人包含整個自然,並且所有的自然部分和人一起 「下降」或「上升」。一切都根據最高的階段———「人」來評估。
自然影嚮到我們,以迫使我們改變:不是改變我們對自然的態度,而是我們對別人的態度。我們應該將自私自利的對別人的態度改變為利他主義的,就像父親對孩子的感受。這樣我們才能夠成為自然不可或缺的部分,甚至我們對其他自然部分的態度也會改變的。
任何一些強制的方法無法改變我們所被要求的———改變自己!如果我們意識到這一點,將會減少自然對我們和別的其部分的打擊。
還存在一個問題:即使我們領會到改變自己的必要性,卻仍然想象不了如何去做到!因此,我們被賦予卡巴拉科學,它起源於我們自私自利之路,當古巴比倫分裂之時。卡巴拉是一個告訴我們要團結成為一個整體的科學。繼續推廣卡巴拉並幫每一個人理解到它,正好是文明新的權力。我們只需要了解「保護環境」包括免受我們的利己主義影嚮。讓我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