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一直都在思考滿足。而且我們是為了得到滿足而創造的,但絕對的滿足只有在無限的願望中才能感到。這種無限的願望可以是外在的願望,它不斷地更新,而且你通過你的給予和愛來充滿它,因此你能感到自己處於完美和永恆中。
作為給予者意味著你具有願望和給予的機會,以便願望和機會永遠都不會消失。
但創造的目標不是給予,是充滿創造物。創造者的目標是充滿創造物,讓它們感到滿足,讓我們從它那兒接受?
從創造者的角度來看這沒錯,但從我們的角度來看,接受指的是我們一直都通過我們的接受向創造者給予的機會,通過這樣去做我們為它也為自己帶來永久的滿足。
換句話說,我的工作的目標是一直都去追求它,而這個渴求也是我的滿足。畢竟partzuf的滿足是屏幕和反射之光。
如今我們不怎麼懂這種狀態。它顯得是虛偽的、使我們感到反感的、不現實的。
但甚至是今天我們也只是依賴於我們滿足的程度而生活,這種滿足是自私的,於是首先是受到限制的,直到感到痛苦!
真正的滿足不是直接的光,而是借助給予的滿足——即屏幕和反射之光。
屏幕怎樣才能是滿足的?屏幕是某種反射之光的、不讓它進入靈魂的(partzuf)東西,是某種障礙。有了障礙怎樣才能感到滿足?
當我自己放置這個障礙,我自己創造它,這就會充滿我,如同我對創造者的給予。畢竟這個障礙是與我的利己主義相反的,我的享樂的願望,就像在關於客人和主人的寓言中那樣。
這個障礙不讓我免費地收到任何一切。而反射之光是我的滿足。畢竟這樣我能夠做出某種為了給予的事情,這充滿我。
如果是這樣,我何必還要滿足?滿足需要只是為了讓屏幕和反射之光存在。
畢竟創造者不是從接受那兒而是從給予那兒獲得滿足的。我也是因為給予而感到滿足。這是品質的相同和與創造者的融合。
因此,原始的由創造者創造的享樂的滿足及在它對面的滿足,只不過是來在它們的基礎上、在它們之上建立一種新的願望和一種新的滿足的必要條件。是我來創造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