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使我們返回到根源的光是我們的團隊中的指南針?還是指南針是我們的團結?
答案:團結不可以是指南針,畢竟我還沒有達到它。指南針為我指出我仍不處於的那一點。這一點是我們之間的團結,就是它我必須達到。
因此,我現在所做的那一切:在環境、團隊中付出努力,從朋友們那兒獲得靈感,從他們那兒獲得目標的重要性並意識到自己的卑微——這都是為了現在,懷著感受和理解去閱讀《光輝之書》,我們理解本書描述的是真正的、崇高的我想要達到的精神的狀態。
我們千萬不能忘記,光是願望(Kli) 之間的現象、願望的形式。我們僅僅研讀、感到和談論物質和物質的形式。
物質是我們的共同的享樂的願望,我們想要把它團結為一,並提供給它我們彼此間關系的形式——所謂的相互擔保。
相互擔保本身如果被實現了,就會是光。畢竟我們談的僅僅是願望(Kli)具有的形式。我不清楚電是甚麼,我只知道它在物質中能產生甚麼現象。
所以說,我只是追求物質的形式。這形式——創造者(Bo Re——「來和看到」)、以不同現象運轉的光(現象可以是環繞的光或者內在之光,可以是「nekudot」(點)或者 taamim(味道)等)。
最終我要好好地勸說自己,除了我以正確的方式連接我們的願望之外沒有任何其他,而這就是所謂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