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對現實的感知分為內心的和外部的。我們把內心的東西描繪成善良的、美好的,因為我們覺得它屬於我們自己;相反,我們把外部的東西描繪成有害的、邪惡的、外來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很容易為自己的行為辯解,不管這些行為對他人有多大的傷害,而我們卻很難為他人的行為辯解。
改正這種以利己主義為中心的認知的建議是,發現他人其實就是我們自己。通過加強理解、感知和自我反思,然後在周圍社會的幫助下最終改正自己,我們應該達到這樣的境界:我們開始感知到世界就在我們的內心中。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世界和其他人都在我們的內心,為什麼我們還要繼續稱他們為”他們”,而不是”我們”或”我”呢?”他們”是我們不認同的思想、品質和感受,我們將其感知為存在於我們外部。
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們就會努力使自己對這些品質產生積極的感覺。然後,我們在多大程度上把它們視為自己的品質,它們就在多大程度上成為我們的內在品質。同樣,那些我們不能明確感覺到是我們自身特質的特質,對我們來說仍然是外在的感覺。
通過將世界視為同時存在於我們的內心和外部,這種二元性幫助我們更快地改正自己,從而將世界視為我們個人的內在整體,就像我們靈魂的十個Sefirot一樣。除了這個靈魂,什麼都沒有,我們感知到的一切都是它的一部分。
當我們開始這個改正對現實的認知的過程時,我們就會感覺到朝著這樣一個方向的進步是一個”開始-停止”的過程,一個衝動接著一個衝動。我們可以把它比作一只躍起前的老虎。它先是搖擺,然後躍起,再搖擺,再躍起。每一次飛躍,我們都會達成對一個額外的領域的包容,而這個領域本應是以前的外部領域。
這描述的是精神上的進步,我們發現自己存在於一個單一的靈魂中。這個靈魂分為內心和外部兩個部分,在卡巴拉智慧中稱為Galgalta Eynaim和AHP(Awzen、Hotem、Peh)。它們也被稱為一個人內心感受到的Shoresh(根)、Neshama(靈魂)和Guf(身體),以及我們在外部感受到的Levushim(衣服)和Heichalot(宮殿/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