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假如我想要我的生活全部都是為了發現創造者,應該怎樣去安排自己的生活?
答案:檢查和組織普通的生活是很簡單的:要確保你通過你的物質性的行為沒有傷害他人。也就是說,你當小偷、犯罪或流浪漢之時不可能為了給予而行動,而且認為你正在改正的道路上。首先你要如此更改自己以便在普通的生活中不被他人傷害,甚至通過間接的方式占他人的便宜。其餘的工作就在意圖領域中而發生。
當然,要幫助朋友找到工作,但其實我們的工作受精神領域的、精神團結的限制。我們並不應該像所有「利他的」或「精神的」組織結構那樣去行動,提供「人道主義的」捐助並這樣破壞人們。這種機構會產生「寄生蟲」,偷走人們獨立的機會。因此這種活動只有對這種組織機構才有好處。
因此正確的向往創造者的行動是這樣的:我關心我的物質生活以便保持生存所必要的,而我的其餘的努力都是為了在與朋友們的關系中發現創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