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人是否自由?如果是,那麼它在哪裡?
答案:首先要搞清楚:甚麼是我們所尋找的自由?我們想尋找擺脫死亡天使的自由,(也就是追求永恆的精神的生命),還是我們認為我們普通的物質的生命的行為像是自由的?
卡巴拉學家解釋,在普通的生活中我們沒有任何自由,而且我們生命的全部都是預設的,並一步一步寫下來的。自由是可以的,只有我們升到了這個生命之上——在下決定的階段、精神的高度。
只有那裡才具有自由選擇,那是因為那裡已經具有兩種相反的力量:給予和接受。而在我們世界只有一個接受的力量運轉著,對於它而言我們只有機會或多或少去接受——根據我的理解我是在那裡贏得或勝利得更多。
也就是說,一切都取決於我的理解:我所看到的大一點的或小一點的私利。因此在這裡沒有自由!我總是衡量,我寧願去選甚麼。但我知道了和發現了值得選甚麼之後——我沒有任何自由選擇去做相反的事情。畢竟我全部的本質基於浪費最小的、在最低的給予中去獲得盡量多。我們在哪裡都是這樣,無論我們意識到與否。
雖然偶爾我們認為我們能夠反對我們的常識邏輯,但這也是幻想,在裡面總是會隱藏著更深的自私的興趣——就是它來決定一切。
但當我們上到精神的階段並獲得給予的願望,但同時具有接受的願望,我們能夠在這兩種願望之間保持平衡,留在中間,在Tifferet的中間的三分之一,並不去這邊或那邊。我們並不去選我們寧願選甚麼:給予還是接受,不然這不算是選擇,而僅僅會取決於我的評價。
自由選擇是可以實現的,如果我處於兩種力量之中:積極的和消極的、給予和接受,而在他們之間我來建立自己——似乎是網中的發動機。
那時我使用這兩種力量,我具有自由,用它們來建立自己——這會讓新的現實出現。在精神世界裡,我們具有的自由選擇幫助我們建立創造者!創造者是改正的我……於是它這樣被稱為「Bo Re」(來和看到)。
你借助這兩種相反的力量來建立新的現實。而在這之前,沒有任何自由。以一種力量為基礎的時候不會有任何自由選擇,以兩種力量為基礎也不會有的,只有如果我們正確地把這些力量連接了,才有了第三個部分——「人」或「創造者」。
我們的願望是光相反的印記,於是如果願望只感到它自己,那真是太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