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當《光輝之書》談到人時,指的是願望嗎?
答案:根據《光輝之書》,人是與創造者相同的品質。當然,提到的僅僅是願望。畢竟在我們面前出現的人的形象完全不存在於現實中。這是想象力的游戲。
假設,你在電腦屏幕上看某種圖像。難道這圖像實際上存在嗎?在電腦的記憶體中存在某種資訊,並在那裡發生所有動作。但如果你想要看裡面的內容(只是為了你的知識和在與你的關系中),在你面前有屏幕,在它之上你看到某種對記憶體中所存在內容的表現。但全部的真正的圖像是在那裡,在裡面,如同電信號、如同力量——它們以各種不同相互間的組合而存在。
你看到這些組合的外在的象徵(但後者是很受限制、被嚴格註定的),那是因為你不能以其他形式感知到它們。畢竟你不能生活於電腦記憶體中,理解和看到那裡所發生的。
《光輝之書》也是這樣。本書的作者為我們傳達某種精神的印象,而我們目前只能以外在的形式聽到它,以某種形式想象在我們的未改正的有限制的感知中。但這個想象與真理的精神的圖像(後者隱藏在裡面,在字母、單詞和形象外在的形式那邊)沒有任何關系。《光輝之書》的作者所想的是完全不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