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仇恨的邊緣!

團隊、環境、精神工作


為了獲得光,我要很強烈地渴求它。而因為我是利己主義者,所以這個要求應該很嚴肅——在憎恨之邊緣。從字面上看,我卻不能忍受這光,不願意想它,覺得它是所有事件發生的原因。但畢竟實際上一切都來自它。
那時我感到我與光是完全相反的,並理解,就是它把我做成相反的樣子,是它在我內部裡創造不好的感受——這樣我開始感知到黑暗。
感到了徹底黑暗是光的優勢(希伯來文——itaron)之後,我開始感知某種比黑暗更高的(希伯來文—— eter)——我感到光。
換句話說,我應該非常冷酷和嚴格,應該是「巨大的犯罪者」,以達到與光相反的狀態,那時我能夠感到光全部的力量。
而如果黑暗是微小的,無法感到光在裡面所具有的那一切。應該是「埃及的黑暗」——真正的我的自私的願望。
但為了感到黑暗也需要光!誰沒有從事研讀,便不會進入黑暗。一切正好相反!由於上課之時人為自己吸引光,人會發現他處在黑暗中的程度。
我們是在光的影嚮下而發展的,光讓我們經過這些所有階段:人一會感到黑暗,一會感到光——並這樣進步。
黑暗的感受是好的感受:黑暗是我發展中的狀態之間的階段——就像晝和夜那樣。

來自2010年12月8日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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