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請求

卡巴拉、學習、會議、活動、對話、精神工作

一個人不能把自己排除在公眾之外,為自己請求,即使是為自己的製造者帶來滿足也不可以,而只能為整個公眾請求。

一個離開公眾而專門為自己的靈魂請求的人是無法建立的。相反,他給自己的靈魂帶來了毀滅(Baal HaSulam巴拉蘇拉姆,”不是聚集牲畜的時候”)。

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我們不能為自己請求!要求創造者提升我或讓我更接近祂是純粹的利己主義。

我應該如何轉向祂?只為團隊請求,只為祂的緣故,只作為祂的一部分,在祂之中去請求!如果我想提升我的朋友,我可以轉向創造者求助。但如果我想到自己的進步,最好不要求轉向祂。

當我為自己請求時,我就會破壞我的靈魂。但當我為其他人請求時,我就組裝了它,因為有一個靈魂是為了所有人的。這是亞當的一個共同的Kli容器;這是我們唯一需要考慮的事情。畢竟,我被賦予一個私人的靈魂,這樣我就會不斷地關心組裝共同的靈魂。

禁止脫離朋友、脫離互助和相互支持。我們不能在它之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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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1/9/22國際會議”超越我們自己”,第六課”在相互責任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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