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2月5日

愛是你對充滿他人願望的渴求。這意味著,首先我要懂得他所想要的!
如果我們的思維、現實的感知、習慣是同樣的,那麼我就會理解另一個人,以及知道怎樣去滿足他。也就是說,我可以實現我的愛!
愛可以是物質的和精神的動作——無論是甚麼。主要是,我來滿足陌生的願望。
但如果我不理解他,那怎麼辦?必須要使你的願望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你愛的人的願望。
在卡巴拉中,這被稱為「形式的相同」。當然,我們都有不同的願望,但是你的願望的形式應該像我的願望的形式,那時我將會理解你。
那時,我在自己內部創建你的糢型,去內在地相同於你的願望,並從它那兒獲得理解:我怎樣才能給予你,甚至能夠給予甚麼。
在自己內部裡我想象你的願望並去理解,一旦受到了同樣的滿足,我會怎樣享受。
因為我知道你想的是甚麼,所以我就會去實現。
來自:2010年1月18日的《早晨課程》的第三部分,根據Baal HaSulam的文章《對〈光輝之書〉的前言》

2010年2月5日

在閱讀《光輝之書》時候,我們唯一要擔心的就是渴求下一個狀態。而下一個狀態就是團結和融合。
所有萬物之間的團結。這些創造物現在對我而言看起來是被分為許多部分的、巨大的,我甚至不清楚它們在我內部的何處(就像《光輝之書》所說的那樣)。
我想要把這所有一切如同統一的系統來看到,這系統中一切(所有願望、想法、動作)都相互連接,一切都在徹底的和諧之中、在一個靈魂之中(即共同的靈魂)運轉著。
這都是我。而這個已經改正的靈魂的工作,最終是給予的動作,我是在我內部裡將它發現。
甚麼是「在內部之中」?心髒向頭腦,頭腦向肝髒,而肝髒向肺髒進行給予嗎?這意味著它們在給予嗎?
在一個機體中怎樣才能給予?畢竟如果它們沒有相互給予,那就會直接死去……你怎樣才能把這些品質稱為「給予的」,如果你在一個共同的靈魂中看著它們?
在你接近「如同一個統一體地去看到它們,而且這全部都是你的」的那一刻,這已經不算是給予。難道你能說,你在給予自己嗎?
我們應該理解,所有揭露出來的「犯罪者」和「罪惡」都不會毀滅。「邪惡基礎」全部都會留下來。而你在它們之上來建立靈魂之間的關系。
因此,你可以說,雖然系統是在我內部裡顯露的,但在我的內部也揭露出並留下曾經的憎恨,而就在這憎恨之上出現愛、我們之間的關系。
這樣一來,我把所有一切如同統一的系統來顯露,但在這同時,所有組成它的部分處於相互給予之中,這兩者之間根本就沒有矛盾。
來自:2010年1月12日的《早晨課程》的第一部分,根據《光輝之書》
關於愛
愛?只有在精神世界!
生活於我內部的人類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