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我可以理解,在物質世界怎麼給予,但在精神領域中甚麼叫給予?
答案:而我,相反,我不理解你在物質世界怎麼能給予。畢竟你的所有行為都是為了你好,而這不算是給予。
在精神世界,給予的人是高於所有自私計算的人,他提升在自己的利己主義、自己的願望之上,並在那時獲得他本來沒有的新的力量 。借助它,就可以去給予,並與自己的願望不具有任何關系。
如今你的所有給予的動作都有自私的動機:需要維護世界和生態,需要幫助病人,那是因為你為他們的痛苦而心疼,或者明天,上帝保佑,你自己生病,那麼別人又會幫助你。畢竟這不是給予,這是普通的自私的計算。
天生的我們的物質的身體像發動機一樣需要「燃料」。你渴求我給予或者做某種事情,那時你要為我提供「燃料」——否則我甚至不會做出一個動作。
在我們的生活中,這種動作把人當作給予者、有良心的好人。但根據精神的檢查,我們都是利己主義者。在這個世界中我懷著享樂的願望所做的動作都指向「滿足我自己」這一目標。這樣一來,我感到的世界和我自己,就是現在所感到的樣子。
而在精神世界我發現怎樣才能給予他人,即感到他人的願望,似乎它們就是你的。我為了滿足他們的願望而工作,並感到在我外部所具有的。如果現在我感到進入我的所有一切,那麼在精神世界我感到在我外部的、在陌生的願望中所存在的那一切。這是可以的,但只在最高之光在我內部創造了給予的品質的前提下!
於是這樣,「像愛自己那樣,愛你親近的人」是為了感到處在外面的現實,即為了產生精神感受的條件或公式。
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感知現實的兩種方法:要麼在自己裡面吸收,要麼往外走出並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