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影嚮著我們的與光相同的願望。使願望與光相等的措施被稱為信念。如果我只是懷著自私的願望去閱讀卡巴拉的資料,那麼它們就不會影嚮到我。
心裡之點是被分裂出的一點,它讓人追求精神世界,但一開始只是因為人感到糟糕。他還不追求「善和行善」、給予和愛。
世俗的生活不再能帶來愉快,未來變得黑暗,生活沒有意義——這一切都迫使他「在精神領域中」尋找自私的滿足。但光在很遠的地方不能影嚮到這種願望。光只根據願望中所含有的信念程度,即根據人對給予的渴求,才能向願望發揮作用。
根據人對目標和道路的犧牲,以及得到給予品質的意圖的純潔性,可以檢查人的信念。人從上面得到信念本身和給予的品質,而這作為他努力的報酬,那時,「夜」結束了,人會看到「白天的光」。
如果人使用卡巴拉以便得到自私的滿足,那它就會變成致命的藥物。也就是說,人不是「在精神上是死的」,而是在致命的藥物之中,那是因為他以為這會變成他的精神的生命!這樣人會越發地滋長自己的利己主義並不能相信,他處於欺騙中。
向往真理的出路:如果我們甚麼都一起去做,那麼每一個人都會從他人那兒得到如此的力量,以至於能夠很容易地去要求環繞之光的影嚮,這樣一來,對他而言,道路將會是很有樂趣的冒險。只要在一起!
如果你一個人留下了,在你面前馬上就會出現一面牆!與他人團結,一起走,牆立刻就會消失,並變成為寬闊的道路。存在著牆或道路,而你要選擇:是否每一秒都與朋友們在一起。光會完成所有一切,我們只需要符合這一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