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傲是我們利己主義本性的一個重要表達,我們想要感覺到自己凌駕於其他人之上。
我們被給予驕傲,是為了讓我們認識到我們確實是利己主義的程度,即我們只想著和關心自己超過別人。這種揭示應該使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我們希望成為社會和自然的有益部分,那麼我們就需要根據在我們自私自利的本性外部,自然的連接和利他主義的力量來行為。
因此,驕傲是一種積極的品質。它被賦予我們,是為了讓我們認識到,當我們在它的控制之下時,我們是微不足道的,而這種總體上對我們的驕傲和利己主義本性的邪惡的認識,將使我們渴望對自己進行不同的控制:自然利他主義品質的不受限的控制。換句話說,驕傲的邪惡正是為了引導我們走向絕對的善。
我們被給予驕傲,以為了最終感覺到它是一種控制我們的外來力量。它使我們服從於造福自身而不是造福他人,當我們感到它是一種外來的控制力量時,我們就會開始從自然的利他主義力量中尋求力量,並與之建立真正的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