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不懂得,兩種相反的現象怎樣才能同時存在:接受、感到滿足並同時向給予我滿足的對象提供快樂。這些感受畢竟是相反的。這兩個方向(一個朝著我,另一個朝著創造者)怎樣才能聯合起來?在我們的世界上沒有這種例子,因為它只是基於一種願望——自私的願望。
精神世界則還有一種願望——給予的願望,而這兩種願望在那裡一起工作。
但它們之間首先必須要發生沖突……
享樂的願望滋長,並與給予快樂的願望發生矛盾。借助第三條線能夠達到它們之間的和諧:這不是普通的兩種願望的連接或妥協,而需要這兩種願望(我和它)體現為一個整體。只有在更高之光的幫助下,才能夠這樣去做。這光向我提供理解並將它們彼此連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