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利用著人的利己心來給人灌輸為人的行為糢式,它可不問人是否想依靠著它們進行自己的生活。
人在甚麼地方出生了,那個地方的文化傳統就會從小時候被灌輸給人,社會來培養他應該做甚麼樣的人。
無論願意與否,人吸取它們,甚至一輩子都去遵守。此外,社會還提供將來世界的諾言,以便更進一步使用人。這裡人根本就沒有任何自由選擇,任何自由。
然而,在人內部中突然喚醒了「心裡之點」之後,人對自己的昔日的生活感到失望,並且他似乎是從空白的一張紙開始一切。
對於他而言,所有曾經的價值觀都被毀滅並從視野中消失,失去任何重要性。過去的行為糢式被取消,那是因為它們既不能提供回報,又不能進行懲罰。只是留下必需的行為,不然就無法生存下去。
如果人屬於宗教界,那麼「將來世界」的概念也會讓他產生懷疑。情況引導他到卡巴拉團隊、卡巴拉書籍,接著人就要作出選擇:他多麼渴望進入這個社會、走上這條道路。
人的自由不是在選擇道路之上,而是在選擇進步的速度之上,在他付出多少努力,多麼快地吸取榜樣、新行為的糢式、新的品質之上。
人的選擇基於多大程度地參與共同的過程中:也就是多快或多慢地前進。正好在這裡他擁有自由——盡快吸取新的社會向他所提供的新的榜樣和糢式。
雖然人只能自由地選擇新榜樣運用的速度,但這仍然是自由。它畢竟超越了他的自私自利的享樂的願望。就這樣他開始在自己的內部樹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