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裂其實是件偉大的事情。借助分離,創造者向我們提供了表達自己和存在的機會。
假如共同靈魂的部分沒有彼此分開,我們就無法造出創造者的想象,並對他人而言感到自己。我們只會在光之中融化。畢竟在一個完整的事物中,你無法進行任何分別。
如果是一個整體,創造物就不會存在。我們可以存在,如果同時有我還有某種其他東西。我感受的這個我們之間的距離是我的理解、我的感知。
在絕對之光中、在徹底的黑暗中我都無法達到任何一切。因此,分裂向我提供機會去理解,讓我感受生活。 否則,我不會感到我存在著。
如果我們發現自己處於徹底的黑暗中(這時任何一個感知感官都不能感受到任何印象),我們就不會感到我們的存在。
畢竟任何感知感官的工作都取決於兩種相反的東西:聲音和安靜、味道和味道的不存在,如果「安靜」來到你的所有感知感官中,你就不會再感到你自己。
就是為了讓創造物存在並感到自己,分裂發生了。這實在是神聖的專利。我去充滿分裂之地,由光來充滿各部分之間空蕩蕩的空間。其實只有對我來說部分看起來是相互分開的,實際上是創造者從一個整體中消失,以便向我提供機會,自主地達到同樣的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