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咒罵法官,也不可咒罵你百姓中的王子(Torah)。
問題:對法官的尊重從何而來?畢竟,一個普通人無法知道法官的水平,也不知道他與利己主義的距離有多大。
回答:問題是,法官不是一個人,而是某種使人能夠審判自己的內在品質。這種品質的初始存在於每個人的內心中,每個人都應該在自己的內心中發展這種品質。如果沒有它,甚至沒有思考上升到精神程度的意義。
書上也說: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所賜給你的一切城市中,為自己設立法官和執法官員……(Torah)。
這意味著,如果我想走出埃及,即走出利己主義的監獄,我必須越過將利己主義的願望與利他主義的願望分隔開的紅海(Yam Suf –最後的海),並開始在自己內部發展利他主義的願望。
然而,我必須根據我在自己內部發現的指示、計算和品質來發展它們,與我以前的利己主義品質相比,我必須超越利己主義之上,從而不斷地判斷自己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上升。我所經過的所有狀態都是“審判的時期“ 。
問題:什麼是設立法官和執法官員的城市?
回答:只有當你滿足了不被利己主義的力量控制,而是被你從改正的利己主義的品質中得到的愛和給予的力量控制時,你才能進入更高的世界,即給予、連接和愛的品質。
然後一個完全不同的、新的世界在你面前打開了。你正在構築它、創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