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可以從光那裡索求我們所需要的改正和滿足。我們所能考慮到的都處於光之中,畢竟這是創造我們的源頭。當我們通過所有的動作(學習、在團隊裡的工作、卡巴拉的傳播)吸取光,它開始向我們發揮作用,過了一陣子,我們就會感到,似乎我們站在某某未知的面前。
這意味著光已經開始接近我們,即使我們仍然看不到它,但已經能感受到,這光的 「氣息」(Ruach)怎麼會來我們這裡。那時我們已經能夠做出某種動作,因為害怕失去它,失去這光、這感受。
就這樣我開始建立我與光的關系,因為害怕它,即給予的態度將會消失。光讓我理解:假如我不想失去它,我就必須成為給予者!我開始不斷地研究自己,嘗試著處於給予的意圖和品質中,以使自己能走出利己主義。那時我在我的旁邊感到某種光的存在。就這樣人開始在他的自然的享樂的願望之上建立「影子」。是光與我們建立了這種聯繫,似乎在說:「你想要感到我嗎?!那就這樣去做!否則我會消失……」
這場游戲逐漸地教給人怎樣保留在「影子」中,直到後者變為第二個本質。現在人想留在影子中,並感到自私的算計之上是一種特別的狀態。就這樣我們從「lo lishma」走到「lishma」。
他看到,完整和永恆充滿了這種狀態。也就是說,這狀態對他有好處。後來他開始主動重視這種狀態,這個「給予和對親近人的愛」的品質本身。
這一切都是光與我們游戲時來完成——光接近或者遠離我們,以便讓影子要麼在光那邊,要麼在人那邊。換句話說,要麼人隱藏著自己的自私的願望,要麼光本身隱藏起來。就這樣人逐漸地建立他的反自私的屏幕(masach)。
來自:2010年4月16日的《早晨課程》,《Shamati》 第39 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