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

人類、社會、早課、每日課程


真正的民主是以正確的方式來把社會分為「頭」和「身體」。「頭」知道對「身體」最好的是甚麼,並以這為基礎作出決定。平等是當每一個人給予並接受到他所要接受到的。那些屬於「頭部」的人不應該有私心(這是Bina的 品質、GE、絕對的給予、hafec hesed),只能有生理上的願望。「頭」是一種「怎樣去滿足身體、怎樣讓身體更好」的意圖。
「頭」對待「身體」應該(領導對待民族)像父母對待子女那樣。父母研究孩子的需求,並知道怎樣在滿足它們時為孩子帶來好處。政府應該關註民族的願望並渴求給予他們改正和樂趣。
就像與孩子的關系一樣,應該給予民族所想的「游戲」,但在這些游戲中應該執行著「讓民族發展」的程序。就像我們關心孩子,為他們安排對他們有好處的游戲。
這樣一來,我們就清楚,只有精神的個性才能作為民族的領導。這就是所說的,只有那些追求創造者的「Isra-El」(即具有給予品質的人)才能作為社會的「頭」,以及正確地管理民眾(身體)。因此,「Isra-El」也指的是「Li Rosh」,我是「頭」。

來 自:2010年4月19日的《早晨課程》的第三 部分,根據Baal HaSulam的文章《自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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