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我們為甚麼感知不到精神的現實?
答案:我們沒有精神的品質,只有在其之中我們才能夠感知到它。我們具有接受的、吸收到自己內部的願望。而精神的感知以給予為基礎。我們沒有這個品質。我們要獲得它。
我把自己設計成創造者(某種屬於我外在的實體)的糢式。關於祂我甚麼都不知道,我不認識祂。我只是讓自己在某種程度上變得像祂那樣——那時我感到我在給予。這意味著我達到了精神世界。
精神世界畢竟是我獲取的給予的形式。這種我達到的形式被稱為創造者或者靈魂或者精神世界——這都一樣。
但是我建立這個形式,在外在我甚麼也感知不到。卡巴拉學家告訴我:「要限制現在的你,要限制自己的願望,並憑借這些願望將接受轉變為給予。設計好了?你在感到甚麼?你正在感到的被稱為「精神的世界」、「創造者」或者「靈魂。在自己外部你甚麼都感覺不到。你以不同的、新的形式來感到自己的願望。這就被稱為精神世界。 」
在我外部存在著某種創造我的願望的實體嗎?這一點我不清楚。這個外在的我也是在自己的願望中而從來不在它之外而去感知的。
我們要麼感知物質現實,要麼感知精神現實,但無論怎樣,只有物質及物質的形式。所有世界都是這樣。
就像現在我想象這個世界存在於外部,但其實它處於我的內部,類似地後來我將會想象創造者和精神世界處於我的外部,雖然它們都在我的內部。只是我的物質、我的願望獲得了不同的形式、不同的樣子和不同的形狀。